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序号:100001115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网站发布:2025/2/18

近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9月、2024年10月在黑龙江、福建考察时分别指出“让老百姓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要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挖掘培育森林‘粮库、钱库’”。202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稳妥开发森林食物资源。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分别制定发展规划,引导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目前我市有森林面积49.49万亩,其中国储林以及黄河大堤淤背区等集中连片生态廊道绿化带约10万亩。通过近年来实践,全市已培育形成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累了较成熟、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呈现广阔发展前景。为推动全市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促进绿色增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农村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意见》。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46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的通知》(林改发〔2021〕108号)

3.《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林改〔2021〕168号)

三、内容说明

《意见》主要分为3部分,包括林下经济发展布局、主要任务和支持保障。

(一)发展布局。《意见》提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林下经济扩面增量、提质增效。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主要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花等种植模式;二是科学发展林下养殖,主要推广林蚓、林禽、林畜、林蝉等模式;三是有序发展林下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四是积极发展森林景观利用,推进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森林人家建设,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森林康养。

(二)主要任务。一是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发展大户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打造一批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优的高效示范基地;二是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为骨干,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大户等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三是打造林下特色品牌;四是打通市场营销通道。

(三)支持保障。《意见》要求,各县(区)要把发展林下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发展方式、发展规模和发展项目;市、县林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发改、财政、农业、水利、科技、金融、交通、旅游等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责,在有关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倾斜,形成共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市县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组织开展林草乡土专家“以一带十”科技帮扶等送科技下乡活动,帮助林农解决技术、生产、销售等问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