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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市县重点项目建设不力。濮阳市南乐县污水处理厂设备老旧、能力不足,污水频繁溢流排入永顺沟。
二、整改措施
2024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南乐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率;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南乐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整改完成,正常运行。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已整改完成,正常运行。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 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吴晓磊
联系电话:0371-66069885
电子邮箱:hnwscl@163.com
2025年4月15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将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公示期间,共收到异议、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无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