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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规定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序号:10000111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网站发布:2025/1/9

市司法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代市政府开展了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审查清理工作。

一、清理依据和标准

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查,审查该文件是否为涉企文件,确定该文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市场要求,是否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是否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要求。

二、清理范围

全市2005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所有现行有效的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

三、清理过程

今年5月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要求,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清理的工作安排》的通知,对涉企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6月20日,汇总形成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所有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单,共556件,报送至省司法厅;8月10日,各单位梳理形成需要清理的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台账,对41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市司法局统一汇总后报送省司法厅;11月25日,各单位报送清理工作情况报告,确定最终清理情况,其中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清理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共11件,2025年1月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并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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