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序号:100001059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4/11/13

近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揭示了考古与历史、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深刻阐明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作用和正确理念路径,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濮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颛顼遗都”“帝舜故里”之称,被中国古都学会命名为“中华帝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让濮阳厚重的历史文化活起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54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19号)。

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6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深化考古研究阐释、创新文物活化利用、强化文物安全管理和加强工作保障等六部分内容,整体思路和省意见基本保持一致,并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创新性的内容和工作,细化了工作任务和责任,使我市《实施意见》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珍爱之心、责任之心,加强保护管理,注重内涵挖掘,实施有效利用,加快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强化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切实执行“多规合一”,全面落实考古前置,系统加强文物整体保护,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和要求。

第三部分:深化考古研究阐释。包括加强考古研究队伍建设,推进考古课题研究,加强考古能力建设等内容和要求。

第四部分:创新文物活化利用。包括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深化文物交流合作等内容和要求。

第五部分:强化文物安全管理。包括落实属地政府文物保护责任,健全文物安全公告公示制度,提升打击文物犯罪能力等内容和要求。

第六部分:加强工作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深化监督检查,完善支持政策等内容和要求。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