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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布提示 规范校外培训广告市场秩序

序号:100000954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濮阳日报社 网站发布:2024/7/23

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市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维护暑假期间广告市场健康秩序,市市场监管局于718日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广告市场秩序的提示》,对校外培训广告市场秩序进行规范。

提示共有10条:全市各主流媒体、自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不得发布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发布含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内容的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不得发布用于考试作弊的各类通信电子产品等器材广告;不得出现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内容,如“中、高考志愿填报”相关广告;不得以“内部信息”“内部数据”或保证成功率等内容误导广大考生及家长;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相关违法广告行为。同时,该局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督,如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