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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3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22年4月、2022年6月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先后出台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5条、23条措施。随着市场变化,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为落实202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2022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精神,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按照市领导指示,借鉴外地市新的做法,结合濮阳实际,对去年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补充完善,起草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在广泛征求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基础上,常务副市长赵建玲、分管副市长聂长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知》(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汇报,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工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1个部门进行了讨论,多次修改完善。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并报请市政府审核通过,形成了《通知》。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五部分十八条措施。
第一部分是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主要包括支持改善性换房需求,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发放购房消费券,实行契税补贴,建立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调整二手房贷款房龄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是改善住房市场供给。主要包括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推动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第三部分是促进企业良性循环。主要包括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第四部分是做好保交楼工作。主要包括用实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设立房地产纾困基金。
第五部分是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主要包括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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