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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序号:100000536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3/3/21

按照《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和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3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中段112-2号

联系电话:18503932792

联系人:杜德帅

附件: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3年3月21日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项共性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一、濮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垃圾填埋场9座(市城区1座、濮阳县2座、清丰县2座、南乐县2座、范县1座、台前县1座),已全部停用。目前,全市渗滤液处理能力2780立方米/天,填埋库区采取铺设HDPE覆盖膜,修补库区破损覆盖膜等方式进行雨污分流,避免雨水渗入库区及臭味扩散。

二、濮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共性问题整改成效

自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市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为副组长的高规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力推动渗滤液积存量大等中央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落实。2021年至今,濮阳市及各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共投入资金约6500万元,购置,租赁渗滤液处理设备10套。2022年以来,全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共处理约30余万立方米,经第三方机构对全市9座填埋场渗滤液存量及处理现状调研评估,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完成了2022年底前将渗滤液调节池存量降至50%以下、临时暂存池消纳完毕、堆体下渗滤液存量消纳70%以上的目标和要求。

三、自评意见

第6项共性整改任务:我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全部停用,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厂处理,对积存渗滤液,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加大处理能力、强化资金保障、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行业指导等多种措施有效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实现渗滤液存量大幅消减,降低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整改任务已完成。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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