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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序号:100000428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2/8/30

2022年7月25日,市政府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作如下解读:

一、《预案》起草背景

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濮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濮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初稿)》。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积极与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34个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并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形成《濮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并于2022年7月25日经市政府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预案》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中,食品安全事件按照《濮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方案和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预案共分7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其中,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分别由县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进行启动。第二部分为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市政府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35个部门组成。《预案》明确了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职责。第三部分为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对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报告时限、程序以及报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与终止。明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响应。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确保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第五部分为善后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预案》通过对技术保障、经费和物资保障、通信和交通保障、应急演练等多方面的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整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第七部分为附则。对相关名词术语进行解释,对预案管理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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