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创新消防治理的新要求,抓实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结合濮阳实际,在全面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22年6月27日,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濮阳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对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办法》起草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建筑数量不断增多,火灾风险增加,尤其是居民住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占用、安全出口堵塞等现象较为突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法》的出台,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为加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参考吸收了上海、长沙、石家庄、衡水等地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先进做法。分别从突出辖区政府属地管理职责、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等四个方面进行立法。市司法局先后2次赴4个县(区)进行调研,市消防救援支队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初稿,12月5日完成征求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意见41件次,12月10日,通过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研讨论证会。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37条,包括总则、政府各部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以及法律责任、附则。对适用范围、各方责任、执法协作,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重点问题做出明确办法。具有以下5方面特点:
(一)重点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办法》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及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等主体,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分别承担的职责,强化了有法可依。
(二)重点明确改建扩建责任。《办法》明确提出:各方责任主体在住宅建筑改建、扩建、装修、使用过程中承担不同职责,严禁违规破坏防火分隔、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的行为。
(三)重点明确设施维保责任。《办法》明确提出: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职责,明确了维修资金来源、细化了启用程序办法。
(四)重点明确执法监管方式。《办法》明确提出: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监管,列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火灾事故一票否决制。
(五)重点明确发动社会参与。《办法》明确提出:鼓励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参投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业主参投家庭财产险,弥补火灾损失。
三、主要亮点
(一)明确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住宅物业消防管理中的统筹统领作用,明晰了各个部门和机构在住宅物业消防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责任,通过明确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和措施,建立协调联动和衔接处理机制,形成了一个整体全面系统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定职责。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物业的直接管理和维护者,《办法》对其法定职责进行了明确,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从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相关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处理火灾隐患,定期组织检测、维护保养共用消防设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扑救、保护现场和协助事故调查,及时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违法行为,配合开展消防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三、明确重要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来源。明确居民住宅区域的公用消防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相关规定筹集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关规定和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其所有的产权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承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