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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序号:100000169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1/10/25

一、出台背景和原因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出的一系列安排部署。

(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3日印发《河南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豫政办﹝2020﹞47号),要求参照省政府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部门协商情况

市政府分别征求市委宣传部等11个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濮阳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按照省政府预案要求,借鉴其他地市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总则。分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分级标准、适用范围、处置原则五项内容。

(二)关于组织机构及职责。分为应急指挥体系、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县级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四项内容。

(三)关于检测预警。分为监测体系、监测信息、预警、信息报告4项。

(四)关于应急响应。规定I、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医学救援、启动、调查、信息发布等。

(五)关于后期工作。分为善后处置、总结评估两项。

(六)关于应急保障。分为队伍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三项。

(七)关于附则。分为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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