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来信收悉!经调查核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39号)第6条相关规定,工行范县支行目前对符合“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关于“认房不认贷”相关政策,因目前尚未收到上级行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通知,暂未推行,具体实行时间待接收到相关通知后方可确定,以工行范县支行官网、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等官方渠道公示信息通知为准,请耐心等待。 |
答复时间:202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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